一、什麽是邪教
邪教組織就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欺騙他人,發展控製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邪教的主要特征是崇拜教主、編造邪說、精神控製、斂收錢財、秘密結社、危害社會。邪教的本質是反社會、反科學、反人類。
二、有哪些邪教
改革開放後,我國的邪教組織逐漸發展起來。20世紀80年代,邪教勢力大多在偏遠地區活動,90年代新生邪教多以中心城市為基地擴張,進入21世紀,當代邪教勢力開始出現國際化的趨勢。在我國,明確認定的邪教組織共有14個。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呼喊派、徒弟會、全範圍教會、靈靈教、新約教會、觀音法門、主神教;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被立王、同一教、三班仆人派、靈仙真佛宗、天父的兒女、達米宣教會、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
三、邪教的拉人手法
1、打著宗教或氣功的幌子蒙騙人;
2、神化邪教頭子控製人;
3、用“祛病免災“誘惑人;
4、施以恩惠收買人。
四、邪教的危害
1、殘害生命,侵犯人權。世界各國的邪教,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邪惡目的,都把成員當作任意擺布的奴隸,將其生命視同草芥,極盡折磨、殘害之能事。以極端利己主義的說教宣揚世界末日,宣揚自我“圓滿”,鼓吹集體自焚、集體服毒自殺的方式,則是他們經常采取的一種最殘忍、最恐怖的行為。
2、騙取錢財,精神控製。邪教組織在初創“功法”時,就是將其作為一種斂財手段。當他們發現確有不少人落入圈套後,就開始巧立名目,不斷地榨取精神上已被他們控製的成員。
3、破壞生產,擾亂社會。有的邪教主張“不要搞農業生產,莊稼不用打藥,天父會照看的”,致使許多成員整天在家禱告,不種地、不鋤草、不養牲畜。
4、侵蝕政權,踐踏法律。從我國的情況看,邪教起家時往往以斂財為目的,但隨著其組織壯大、成員增多、錢財聚集,他們的政治野心也隨之膨脹,便公然踐踏法律,竭力進行各種反黨、反政府、反社會主義的活動,甚至走上賣國求榮的罪惡之路。
五、遇到邪教怎麽辦
1、要不聽、不信、不傳。
2、要用科學的方法,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正確對待人的生老病死,特別是要選擇科學的健身方法健身。要正確對待人生,珍惜生命,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各種困難,自強不息地追求美好生活。
3、遇到一時難以識別的情況,可向當地人民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和公安機關咨詢。發現邪教的違法活動,每一位公民有責任和義務依法向當地政府檢舉揭發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六、處理邪教的法律法規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此外,邪教活動違反我國《集會遊行示威法》、《未成年保護法》、《社團管理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邪教披著宗教或者氣功的外衣,散布歪理邪說,進行各種非法活動,嚴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秩序。必須依法取締和嚴厲打擊。對絕大多數受騙上當的群眾,要千方百計團結、教育和挽救;對極少數邪教頭目和骨幹,要依法嚴厲打擊。
七、處理邪教的典型案例:5·28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
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及張某(張帆之弟,時年12歲)均系“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呂迎春、張帆、張立冬明知“全能神”系已經被國家取締的邪教組織,仍然糾合教徒秘密聚會,製作、傳播邪教組織信息,發展邪教組織成員,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2014年5月28日,為宣揚邪教、發展成員,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及張某在山東招遠一家麥當勞快餐廳內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吳某某拒絕,張帆、呂迎春遂共同指認吳某某為“惡靈”,並夥同張立冬、張航、張巧聯及張某將吳某某殺害。
法院經依法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數罪並罰判處張帆、張立冬死刑,判處呂迎春無期徒刑;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航有期徒刑十年,判處張巧聯有期徒刑七年。